三月党建活动--重点剖析和学习招投标等经济活动
3月26日在成都市对外科技交流协会党支部书记华斌山的主持下,组织党员重点剖析和学习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党员的规范行为。
中央纪委二十届三次全会指出,继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整治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招投标活动是一项经济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法律行为,成都市对外科技交流协会成员对此高度重视,这也是今天党建活动的主题。
附学习材料
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招标投标活动常见腐败行为剖析
招标投标中的“三腐”行为剖析研究: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之一,作为公共、集体、局部利益及个人权益的密集交汇地带,招标投标交易过程牵扯方面多、涉及金额大,易成为滋生各类腐败的温床。通过对招标投标各类贪腐情况的整理、分析,可归纳出招标投标中可能存在的腐败,主要有个人经济腐败、组织行为腐败、人员作风腐败三类(以下简称“三腐”)。一是个人经济腐败,招标投标中的个人经济腐败涉及人员主要有:招标人领导或有利益关系的其他领导,招标人业务负责人、办理人等从业人员,投标人有关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管理和业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等。腐败类型:行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二是组织行为腐败,招标投标中的组织行为腐败是指组织招标、评标和参与投标的单位有组织地进行违背法律法规、危害市场环境、危害公共利益行为的腐败活动。腐败类型:规避招标、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明招暗定、围标串标和失信背约等。三是人员作风腐败,招标投标中可能发生作风腐败的人员主要有:招标人领导、业务负责人、办理人等,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管理和业务人员等。腐败类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懒政怠政、推诿逃避等。
虽然招标投标中的腐败行为可归纳为三种分类和十四种具体表现形式,但实践中很多腐败行为都是多种形式并存的,不同腐败行为往往会交织一起,形成连环腐败事件。这些腐败行为会导致竞争的不公平、不公正,以及社会风气恶化、市场交易秩序失衡、市场诚信体系破坏,从而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巨大损失。通过对招标投标“三腐”行为的深入剖析研究,不难发现招标投标中的各类贪腐其目的在于徇私、路径在于附权、行为常为舞弊、表现常为隐秘,归根到底是为了小群体和私人利益,是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在作祟。要根除这一现象,不但要解决方式方法问题,更要解决有关人员思想意识问题。
三、破除腐败行为措施
既然招标投标腐败行为落脚点在“私”,那么要解决问题,“药方”就应立足于“公”。针对招标投标腐败行为,通过运用党的思想和其为“公”的理念,梳理出六种党建工作方法。
(一)宣传教育,统一思想
重视对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党的主张和奋斗目标动员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确保有关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二)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把握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客观规律,从细节抓起,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早消除小问题,防止“微腐败”。
(三)信息公开,阳光透明
推进党务和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争取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四)民主集中,集体决策
将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发扬民主,汇聚各方意见,集中讨论决策,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防止少数个人专断行为。把民主集中制变成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工作优势。
(五)群众路线,深入基层
根植人民,服务人民,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查明情况,摸清底数,制订实施方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六)监督执纪,问责惩戒
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从严治党,把权力关进 “制度笼子”里,开展党内监督和党政领导干部违规违纪问责。对有关业务事项或活动过程进行效能监察和纠偏完善,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
四、构建招投标领域廉洁环境
党的思想不但能解决意识形态问题,更能有效指导业务实践,确保方向正确。通过将党建融入招标投标业务的理论研究、具体实践,探索出以党建思想为引领、以党建方法为举措,能有效根治“三腐”行为,构建招标投标领域廉洁环境的有效途径。将党建“六法”运用于招标投标管理业务中。通过防腐事前、遏腐事中、止腐事后,拒腐于思、察腐于众、治腐于纪,可筑牢各单位招标投标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构建招标投标领域廉洁环境。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招标采购具体业务中。反腐倡廉工作不但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各单位建立合规高效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是党建机构、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也是招标采购业务部门的职责。各单位应搭建公开严正反腐惩防体系,确保人员廉洁从业,为构建清正市场环境、促进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